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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白林纪委对“五一”“端午”两节提出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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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林纪委对“五一”“端午”两节提出纪律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延边州纪委和长白山森工集团纪委《关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现对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各党总支(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重申纪律规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廉洁过节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

  二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责任。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 8 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清风金达莱公众号),杜绝在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敷衍应付、作风飘浮,甚至思想麻痹、履职不力导致疫情反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问题发生。要根据延边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条件下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的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三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局纪委举报电话:5718400,举报电子邮箱:150394250@qq.com,鼓励群众提供“四风”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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