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发布 > 时政新闻 > 正文
蓄势强能共建生态安全 共管联动力保森林资源——白河林业分公司召开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封山禁牧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5-04-24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49
摄影:

2025324104935683.jpg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建设,4月10日,白河林业分公司召开林长制暨森林资源管理、封山禁牧工作会议。

  白河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吕海波、长白山公安局森林资源保卫支队支队长王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徐丽萍、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驻局办事处专员王广发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十八条”具体规定(试行)》,并对公司林长制模范单位、林场及一线优秀巡护员进行了表彰。会上,公司总林长、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高祥与场级林长代表签订封山禁牧责任状。

  高祥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强化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林长制持续深化,不断拓展“林长+”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依托“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官”等机制,打造协调联动、共建共管的工作局面。

  要认清当前形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牢牢守住辖区森林资源,同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森林公安、林区法院和检察院协调联动,着力构筑生态防护统一战线,推进责任落实与联动机制相结合,着眼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直面重点区域、多层面发力,借助执法力量,联合开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毁草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企业利益,维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要强化措施落实,以高压态势推动封山禁牧全面展开。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集团加强封山禁牧管理“十八条”具体规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封山禁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强力度”引领“优治理”,推动封山禁牧治理内生动力;以“严纪律”带动“重责任”,推动溯源追责深入落实;以“实干事”彰显“作风实”,推动全公司唯实唯先、善作善成,坚定不移筑牢生态屏障,为企业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撰 稿:孟 磊、初 审:林 森、复 审:冯 政、终 审:叶向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