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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深入开展向费云龙同志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07-04-09
信息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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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延边州委关于开展向费云龙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在全局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掀起了向费云龙同志学习活动的热潮。       费云龙同志自1988年至今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在17年的法院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共审理各类案件1065件,参与合议案件1200件,无一错案,无一改判,无一上访,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2001年至2003年,在身患膀胱癌的情况下,他与病魔顽强抗争,以坚强的意志品质、忘我的敬业精神、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共审理了327件刑事案件,其中,在他病重的2002年审理了133件,创造了年审结案件全庭最高纪录。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模范地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生动地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赢得了各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他先后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官”,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法官”,并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在活动中,我局以各党总支、党支部为中心,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深入实际,广泛深入地宣传费云龙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教育和带动作用。首先把学习活动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局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深入学习费云龙同志对党忠诚、热爱人民的政治品格;司法为民、公正办案的职业追求;任劳任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和不断学习、善于实践和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发展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创建“平安白河”,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