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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执行局三项措施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
发布时间:2009-04-10
信息来源:原创
作者:白河法院李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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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性化执行、和谐执行为主线,深入落实多项工作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到目前为止,该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结案率达到42.6%,同比提高了11.5%;执行投诉率为零,同比下降了6.3%,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该院执行局狠抓审执结合环节,以促进审执良性互动,强调加强内部工作协作,把兼顾执行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审判过程中突出调解,裁判文书中注重说理,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以此为基础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自动履行。
  同时,该院执行局以开展集中执行为载体,注重用足、用准司法手段,着力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自觉性。对心存侥幸心理,不按协议履行的当事人,该院执行局不断拓宽财产查控渠道,加强与银行、公安、工商、税务、土地、房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再以采取强制措施为后盾,向他们阐明利害关系,警示拖延观望的当事人,收到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局注重发挥协助执行工作网络的重要作用,利用执行联络员熟悉当地民情的优势,加强同当事人联系和沟通,从重情讲义等方面感化他们,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以提升执行工作效能;依托街道、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配合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为案件的自动履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