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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双优”创建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09-04-10
信息来源:原创
作者:白河法院南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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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近年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双优”创建活动为主线,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大力倡导“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时代精神,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竞争氛围,已连续三年被吉林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法院”称号,已连续两年蝉连全州林区法院岗位绩效综合考评总分第一名。
  加强审判促调解   创一流工作业绩
  近年来,该院坚持服务大局抓审判,紧紧围绕党委、林业局工作大局,把维护林区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白河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开展好审判工作,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依法调解各种民商事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为林区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审判类案件574件,审结548件,结案率达95.4%。为追求“结案事了”的审判效果,该院加强服判息诉和诉讼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和涉诉上访,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几年来,有387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标的达243.15万元;民商事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的占结案的72%;刑事自诉案件、轻微犯罪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99%,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努力克服困难  破解执行“坚冰”
  几年来,该院党组加强领导,在党委、林业局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克服经费紧缺、执行成本上升和人少案多等困难,一方面通过积极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和促进执行和解,使129件案件被执行人在做工作后自动履行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占结案的82.86%。另一方面则穷尽执行手段,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制裁,从而维护法律权威。几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88件,执结案件178件,结案率达94.68%,执结标的达475.4万元。
  发挥审判监督  提高办案质量
  该院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打造案前监控体系,强化法官的程序意识,杜绝超审限案件;打造案中监控体系,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杜绝差错案件发生;打造案后监控体系,有效防止司法腐败。通过健全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制度,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落实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开展每季度一次的案件质量评查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等措施,加上庭局长、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质量层层把关,实行案件全程监控,确保了审判公正、高效、透明。几年来,无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办案质量有了较为显著的提高。
  坚持人才兴院  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该院党组始终站高位、谋全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作为保证司法公正、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干警队伍。几年来,狠抓教育培训,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院干警的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理念得到巩固,廉洁自律的意识渗透到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中,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协调能力和领导水平。
  立足为民抓根本  司法为民赢民心
  该院通过在审判大厅的LED显示屏幕上滚动播出以及立案庭将立案条件、立案范围、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及时地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项目公布,实行“透明立案、阳光审判”,得到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坚持和完善院长接访制度,实行院领导预订接待日,几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128余人次,有效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度问题。立案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使大量的民事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司法救助活动的开展,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在方便群众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以“审理一件案件,教育一片群众”的方式实施普法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多起案件当事人送来锦旗对法院公正司法表示感谢。该院大造调研、宣传工作声势,三年来共发表调研文章48篇,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26篇、州级9篇,成功地举办了两届审判理论研讨会;共发表宣传、信息稿件269篇,其中国家级38篇、省级86篇、州级125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如今,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荣誉为压力,以成绩为动力,确立了“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层次,争当全省林区法院排头兵,争创全国优秀基层法院”的工作目标,正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敢为人先的豪情壮志,书写着林区审判事业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