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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09-04-27
信息来源:原创
作者: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白松南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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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审判管理年”活动效果,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制订并实施了五项措施,以严格审限管理,彻底杜绝超审限审理现象。    
  一是建立审限预警机制,提升审理速度。着重从审判流程预警环节入手,将审限预警的个案,采取督办到人、通报到庭的“钉人”策略,从而达到提升案件审理速度,缩短审理期限的目的。
  二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杜绝隐性超审限。超审限的主观根源在于个别审判人员工作态度的懈怠与审判作风的不严谨。该院由纪检、政治处组织,联合审管办,集中整顿审判作风,开展自检与互查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纠正,以提高审判人员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审判作风,从根本上杜绝隐性超审限。
  三是推行庭长动态监控,防止个案审理期限过长。充分利用业务庭庭长通览全庭审判信息的优势,推行庭长对个案的动态监控,落实审限预警机制,防止个案审理期限过长。
  四是强化审判流程监管,建立四项案件审限通报制。最大化地发挥审管办全面监控作用,与庭长动态监控、司法鉴定备案联动,建立每月审限通报制度,从宏观调控上,加大审限管理力度。